日前,經安慶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中共桐城市委批準,桐城市紀委監(jiān)委對桐城市文化旅游體育局原二級主任科員施祥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施祥和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
施祥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背離初心使命,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桐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桐城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施祥和開除黨籍處分;由桐城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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